2007年1月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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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拯救而再生 因援助而温暖
本报记者 陈卓 通讯员 秦伟

  要回父亲抚恤金上大学
  去年,小英通过了大学里所有课程的考试,正在开始将重心转移到找工作上。之前,讨论选择什么专业,找什么工作,小英第一个想到的,不是自己的家人,而是曾经帮助过她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叔叔阿姨们。
  小英两岁时,父母离婚了。她3岁那年,母亲改嫁,把她寄养在了桐庐的舅舅家中。
  2000年,噩耗传来。萧山的姑父通知小英,她父亲在矿山作业时不慎跌下山岩身亡。此事经当地村干部和小英的姑父等人出面协调,矿主一次性补偿小英抚恤金等费用共计73000元。
  小英当时还小,长辈们商量,这些钱暂时由小英的姑父及大伯接收、保管。
  小英在舅舅家渐渐长大,其间,舅舅到小英姑父那里领取了23000元用作小英的生活、教育费用。
  后来,虽然小英多次催要,姑父总是以“借出去了”、“为小英父亲办丧事时花了”等理由拒绝支付其余的钱。
  那年,小英凭借努力考上了本省的一所高校。高兴之余,她为学费烦恼起来。因为入学通知书载明,10月8日报到那天就要交18000元。
  小英希望姑父能把属于她的钱还给她,但无论她怎么催讨,姑父还是以种种理由拖延还款。
  正当小英走投无路的时候,法律援助的宣传活动让小英看到了希望。她叩开了法律援助的门。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,认为小英的情况符合援助的条件,决定给予法律援助,并安排了季黎明为承办律师。
  因时间紧,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特事特办,办理手续和开展工作同时进行。
  承办律师当即驱车赶往萧山调查取证,到小英父亲生前所在村的村干部处了解情况,接着便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找到了小英的大伯和姑父。
  开始,她姑父并不主动配合。
  于是,季黎明告诉小英的姑父,从法律上讲,抚恤金应给生前受其供养的直系亲属,所以这笔钱是属于小英的。姑父对这笔钱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,如果他将其中的两万元借出去没要回来,那是他自己的责任。现在,小英考上大学急需要用钱,就应及时支付给小英。
  律师还从亲情的角度引导小英的姑父。侄女考上了大学应该高兴,应该帮助她才是。即使小英有什么不对,毕竟她还不懂事,又是小辈,作为长辈应该宽宏大量,并真心帮助晚辈。
  可是,第一次并没有结果。
  第二次,承办律师赶到小英姑父工作的工地做他的思想工作,但还是没有答复。
  第三次,承办律师再次找到了小英姑父,并严肃指出,钱必须归还小英,只不过是方法和时间的问题,到时甚至还要承担多年来的利息。最后,小英姑父答应在9月25日还钱。
  那天,小英在律师的陪同下前往姑父家,如数拿到了5万元余款。10月8日,小英顺利跨入了高校的大门,同时也给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表示感谢。

  终与不负责的丈夫离了婚
  患有智力障碍症的李莉,在去年虽经历了离婚风波,但总算在亲人和法律援助的帮助下,度过了最难熬的日子,开始了新的生活。
  7年前,嘉善女孩李莉与同镇青年阿伟结婚。可生下孩子没过多久,阿伟就因触犯刑律被判了刑。
  李莉因患先天性智力障碍症,缺乏工作能力。这样一来,李莉母子只能依靠她父母照顾,生活过得很辛苦。
  几年过去了,阿伟出狱,但他并没有来接李莉母子,无论别人怎么劝说都无济于事。
  去年2月底,在父母的陪同下,李莉来到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,要求帮助解除这桩名存实亡的婚姻。
  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李莉后,指派了法律工作者薛岭给予援助。
  不过,法院的第一次判决,并没有支持李莉的离婚请求。
  “这是给阿伟一个机会,让他好好照顾李莉,挽救婚姻。李莉毕竟是位残疾人,如果有丈夫照顾,日子可能会好过些。”大家这么想着,都把希望寄托在阿伟的转变上。
  但情况并不如人意。在以后的日子里,阿伟依旧我行我素,不尽义务。
  去年10月,李莉和她的父母再次到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。
  当天,援助中心就着手办理此案。承办人员收集了大量证据后,帮李莉提出离婚诉讼。
  承办人员得知李莉有一个妹妹那段时间在江苏办事,就趁着一次出差机会请李莉的父母一同前往,希望由李莉的妹妹主动向法院承诺,申请成为李莉的监护人。她妹妹非常爽快地写下了承诺书,愿意照顾姐姐一辈子。
  承办人员还提出,虽然李莉是残疾人,但她的监护人还有能力,完全能够照料和照顾她和小孩,因此婚生子理应判给李莉,要求法庭予以支持。
  这次,尽管困难重重,终因诉讼理由充分、证据有力,法院采纳了原告李莉的意见及其妹妹的承诺,最后作出判决:准予原、被告离婚;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教育,被告阿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直至婚生子年满18岁为止;教育、医疗费用各承担一半。
  (本文中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均为化名)